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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項目 |
報名辦法 |
報到方式 |
接駁公車 |
獎勵方式 |
競賽分組 |
違規罰則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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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項目 |
馬拉松(42.195KM) |
半程馬拉松(21.0975KM) |
路跑組
(10KM) |
報名費 |
NT$:1000元 |
NT$:800元 |
NT$: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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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費已含100元晶片保證金,保證金將在活動當天歸還晶片時退還。 |
預計報名日期 |
2014年11月27日下午2:00開始報名至2014年12月30日下午5:00,若名額額滿,將不再接受報名 |
限時 |
5小時30分 |
4小時 |
1小時30分 |
限額 |
2000人 |
4000人 |
6000人 |
集合時間 |
05:40 |
06:40 |
起跑時間 |
06:00 |
07:00 |
集合地點 |
淡水河六號-敦煌水門(環河北路與敦煌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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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馬拉松組及半程馬拉松組,汐止端折返點選手必需於10:30前通過折返點、10公里組,五股端折返點選手必需於08:00前通過折返點,大會有權將無法於限時內通過折返點之選手,終止繼續比賽。
※凡報名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之選手將於領取參賽物品時獲得 PUMA運動背心一件
衣服胸圍尺寸對照表(無勾選衣尺寸者將以L發送)。
S |
M |
L |
XL |
XXL |
85CM |
94CM |
102CM |
111CM |
12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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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報名辦法: |
1. |
本次賽會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上
http://www.sportsnet.org.tw 線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選擇以下繳費方式進行繳費。請於報名額滿前完成報名,報名截止
日前如遇名額已滿,報名截止日將以額滿日為準,恕不再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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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ELEVEN超商IBON繳費(每筆訂單金額限於2萬元內,如超過2萬元請分次報名,另需自付每筆繳費單18元手續費)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資料填寫後,取得1組ibon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 憑此代碼至全省7 -ELEVEN 超商門市 → IBON 機器螢幕首頁點選『代碼輸入』 → 輸入『LAM+訂單編號(共16碼)』 → 輸入您的『聯絡電話』(即網站報名所留的手機號碼) →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 『確認,列印繳費單』 → 印出繳費單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於本會網站報名資料輸入後,名額將保留至隔日下午14:00,若未依照規定時間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其名額將在截止繳費後之隔天下午14:00重新開放報名。敬請把握繳費時間並妥善保留繳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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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或退費,亦不得因無法參賽轉讓報名資格。無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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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繳費完成後,系統將自動發送報名成功email給參賽選手,如無收到email亦可至路跑協會網站「報名查詢」區確認報名成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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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視障選手網路報名成功後,需於名額額滿前或報名截止日前主動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聯絡,提供陪跑人員資料及視障證明影本乙份,如逾期提供,參賽組別將依年齡分組,不列入視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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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繳費之陪跑員將不發給紀念品,不計算成績,於報到時領取陪跑員號碼布乙張。若陪跑人員非事先提供之本人,亦不發給視障選手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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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
本次活動因名額有限,請於報名額滿前完成報名,報名截止日前如遇名額已滿,報名截止日將以額滿日為準,恕不再接受報名。請填寫完報名資料後依規定期限前完成繳費,以免因未繳費錯失參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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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參賽物品領取方式:(報名成功後賽前領取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 |
(一) |
親自領取: |
1. |
時間:2015年3月12日-14日(星期四-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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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點: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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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回執單電子檔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e-mail,請持本會e-mail寄發的賽前報名回執單以領取參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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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領取時領取者需出示領取者之證件並簽收回執單副本。本人無法親自領取者,可委託他人代理,受託者亦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本會一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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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於參賽物品領取日前尚未收到電子回執單者,請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報名查詢」區下載回執單以利領取時使用,或憑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於領取期限內逕自領取地點查詢並辦理領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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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宅配領取: (如無法在上述親自領取時間領取,請選擇宅配領取)請在報名同時勾選,繳交宅配領取費用,以方便作業,限臺灣境內 |
(1) |
凡宅配領取者,本會將採物流公司於3月9日至11日間將參賽袋(號碼布、晶片及紀念品)配送到聯絡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如報名後需修改配送地址,請務必與本會聯繫,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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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於配送期間注意包裹配送情況,如於3月11日仍未收到包裹,於3/12-13上班期間主動來電02-25855659查詢;如包裹送達而無人接收導致無法參賽者,本會將不再另行補寄,物品請於賽後一星期內3/16~3/20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至本會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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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宅配領取費請於報名同時繳交。1-4人每人130元,5至20人600元,21至50人1,200元,51至100人1,800元、101至200人2,400元、201至300人3000元,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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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收到宅配包裹代表已完成領取參賽物品手續,請於活動當天3月15日逕自前往活動會場集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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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比賽當天付費領取參賽物品(非必要請勿使用) |
(1) |
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時間內領取參賽物品而喪失比賽資格,本會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領取參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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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活動當天將於「晶片退費區」設立參賽物品領取處,惟領取者將必須比照宅配領取費用付費後始得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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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持本會報名回執單於活動當天早上05:00至05:30以前完成,超過05:30將不再接受以避免影響比賽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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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完成領取參賽物品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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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故無法領取亦無參加比賽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3/16-3/20上班時間至路跑協會補領參賽袋,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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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賽事道路僅開放報名參賽者路跑,敬請非報名者勿前往,以免影響付費跑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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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會接駁公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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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程:劍潭捷運站"環河北路、敦煌路口6號水門疏散門會場
回程:會場->劍潭捷運站
時間: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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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車時間 |
備註 |
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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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06:00 |
選手憑號碼布優先上車 |
回程 |
09:00∼12:30 |
坐滿才發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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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活動會場周邊停車不易,敬請多加利用大會接駁公車,另劍潭捷運站周邊有設有收費大型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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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獎勵方式及辦法: |
(一) |
頒發獎金:按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凡得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國內選手須依稅法負擔10%之所得稅:;外籍人士無論金額多寡須依稅法負擔20%之所得稅。(請於領獎時附身份證影印本) (各組總名次錄取者,不再列入分組名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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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拉松(42.19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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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100,000元 |
獎金新台幣80,000元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50,000元 |
獎金新台幣50,000元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30,000元 |
獎金新台幣30,000元 |
第四名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第五名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第六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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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名 |
獎金新台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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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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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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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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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程馬拉松(21.0975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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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獎金新台幣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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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公里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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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4,000元 |
獎金新台幣4,000元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3,000元 |
獎金新台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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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各組錄取名次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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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拉松組、半程馬拉松組及10公里組,各分13組及視障組(分組方式將依年齡自動分組)。
全程馬拉松組及半程馬拉松組參賽年齡限制為1998年以前出生者。未滿17歲選手請勿報名參加全程及半程馬拉松組。
10公里組參賽年齡限制為2008年以前出生者,未滿7歲選手請勿報名參加10公里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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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60歲+ |
男50-59歲 |
男40-49歲 |
男30-39歲 |
男20-29歲 |
男19歲- |
視障組 |
女60歲+ |
女50-59歲 |
女40-49歲 |
女30-39歲 |
女20-29歲 |
女19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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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十公里各組錄取名次如下:
每組按報名人數1-100人錄取2名,101-200人錄取3名,201-300人錄取4名, 301名以上錄取5名,頒發獎牌及獎品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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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馬拉松、半程馬拉松及10公里組,男60歲以上者、女60歲以上者各錄取前10名,頒發獎牌及獎品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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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視障組錄取前3名(不分男、女),頒發獎牌及獎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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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組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11:30前領取,逾時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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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組總成績錄取者,將不再列入分組成績計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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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選手成績將於賽後三日內主動寄發成績證明電子檔給予限時內完賽選手,請參加者務必確實填寫email帳號,參賽選手亦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http://www.sportsnet.org.tw下載。大會將不另寄紙本成績證明。選手可利用成績查詢列印功能,更快速找到成績紀錄,選手亦可將成績證明下載儲存方便日後使用。不在限時內完賽或缺任一晶片感應時間之選手恕不提供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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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馬拉松、半程馬拉松之選手,將發給紀念獎牌及紀念毛巾。非於規定時間內完成比賽之選手請勿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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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完賽後,各組選手憑號碼布領取餐盒乙份,限活動當日中午12:00前領取,逾時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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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晶片: |
(一) |
「2015臺北國道馬拉松賽」將提供競賽選手晶片計時服務,選手在報名時已預繳新台幣100元作為晶片保證金。每一位報名參加並完成報到手續之競賽參賽者,將派發一枚計時晶片,選手於報到期間應領取號碼布、紀念品及晶片,此晶片保證金將於比賽會場選手交還晶片時發還,賽事當天未能交回晶片者,請於賽後一個星期內親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退回,逾期未繳回晶片者,保證金恕不退還。晶片使用之操作方式請選手於賽前詳閱秩序冊晶片使用說明,或是依現場服務人員的協助操作。競賽公佈成績一律以大會公佈成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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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成績統計之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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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請選手衡量自身實力,切勿爭先恐後,發揮運動家精神,禮讓實力較佳選手優先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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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請依出發時間出發,超過起跑時間10分鐘後出發者,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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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犯規罰則: |
(一)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1)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2) |
無本次活動號碼布及比賽專用計時晶片。不依規定將晶片繫於鞋子上。 |
(3) |
晶片計時無紀錄起跑時間,終點時間及任一檢測站時間之選手。 |
(4)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5) |
未將號碼布別在胸前。 |
(6)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騎乘腳踏車、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及滑板車。 |
(7) |
禁止攜帶寵物(貓狗)進入賽道。 |
(8) |
本次活動使用晶片計時,請依規定將晶片以鞋帶繫於鞋尖前,嚴禁使用金屬性物品繫綁,無任一檢查站時間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不予計時,不發給成績證明。 |
(二)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 |
(1)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2)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 |
(3)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 |
(4) |
嚴禁未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亦禁止佩帶2個或以2個以上晶片,違反規定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宣佈取消比賽資格,不予計時,另禁賽1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路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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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申 訴: |
(一)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二)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會大會賽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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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一) |
衣物保管: |
(1) |
競賽組選手若需衣物保管,必須使用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專屬之紅色衣物保管袋才接受衣物保管。本次活動競賽組選手號碼布將另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工作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參賽物品領取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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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會將於2015年3月15日上午05:00起,接受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取,並請於中午12: 00前領取保管物品。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本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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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
(三) |
隨身攜帶身份證明備查。 |
(四)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另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五) |
本次賽會一律使用晶片,請詳閱晶片使用說明,如因個人操作不當造成無成績者,本會一概不負責。 |
(六) |
參賽物品領取完成後,請妥善保管號碼布及晶片,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
(七)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報到及參賽者,可憑本會賽前報到單,於賽後一星期內3/16-20,星期一至五(上班時間08:30∼12:00;13:30∼17:30)至本會領取參賽袋,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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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參賽選手必須同意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選手姓名、號碼布號碼、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登錄於本會網站與本會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姓名、號碼布號碼、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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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及縮短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以5折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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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本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
十七、 本會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 |
十八、本會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 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本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臺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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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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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特別不保事項: (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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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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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
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 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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