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報名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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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競賽組9公里/9KM、休閒組3公里/3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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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次賽會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日期2016年3月1日(星期二)14:00~3月31日(星期四)17:00止,請上
http://www.sportsnet.org.tw 線上報名專區填妥比賽報名表後,完成繳費才算是報名成功。請於名額額滿前完成報名,報名截止日前如遇名額已滿,報名截止日將以額滿日為準,恕不再接受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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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7-ELEVEN超商ibon繳費(每筆限額兩萬,另需自付每筆繳費18元手續費)
線上報名網站登錄,完成資料填寫後,取得1組ibon繳費代碼(訂單編號) → 憑此代碼至全省7 -ELEVEN 超商門市 → ibon 機器螢幕首頁點選『代碼輸入』 → 輸入『LAM+訂單編號(共16碼)』 → 選取及確認您的『繳費項目及資訊』 → 『確認,列印繳費單』 → 三小時內持繳費單至櫃檯繳費。於本會網站報名資料輸入後,名額將保留至報名次日下午14:00,若未依照規定時間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報名成功。未繳費者重新報名需於將在截止繳費後之次日下午14:00才能重新登記報名。敬請把握繳費時間並妥善保管繳費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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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人名、參賽項目、衣服尺寸及轉讓參賽資格等。代跑或轉讓者,如有意外發生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無完成報名者將不具參賽資格,嚴禁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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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已完成報名繳費者,如因故要取消報名,請於04/08前於本會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來電02-25855659提出申請並於04/08前提交退費申請書。退回金額為原繳交報名費總額之80%(如退款方式選擇匯款,每筆退款將再扣除$30匯款手續費)。如逾時申請則無論任何理由將不再受理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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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繳費完成後,系統將自動發送報名成功之e-mail給選手,如無收到e-mail亦可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報名查詢」區確認報名成功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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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參賽物品領取方式:(報名成功後賽前領取號碼布及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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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親自領取: |
1. |
時間:2016年5月5日至7日(星期四至星期六)上午09:00至下午17:00止,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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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點:大同運動中心 臺北市大同區大龍街51號 請自備提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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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報名回執單電子檔將統一於活動前一星期寄發e-mail,請持本會e-mail寄發的賽前報名回執單以領取參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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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領取時領取者需出示領取者之證件並簽收回執單副本。本人無法親自領取者,可委託他人代理,受託者亦需出示證件以備查驗,如有被冒領,大會一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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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於參賽物品領取日前,尚未收到報名回執電子檔之選手,請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網站,「報名查詢」區下載回執單以利領取時使用,或憑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於領取期限內逕自領取地點查詢並辦理領取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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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報到作業每一訂單限一次性領取,不提供選手分批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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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宅配領取: (如無法在上述親自領取時間領取,請選擇宅配領取)請在報名同時勾選「繳交宅配領取費用」,以方便作業,僅限臺灣境內 |
(1) |
凡宅配領取者,大會將採宅配於5月2日至4日(星期一至星期三)間將參賽物品(號碼布及紀念運動背心),配送到宅配地址。請務必填寫正確的宅配地址,如報名後需修改宅配地址,請務必於4月20日前(逾時不再接受更改)與中華民國路跑協會(電話:02-25855659)主動聯繫,以免包裹無法寄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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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請於配送期間注意包裹配送情況,如於5月4日(星期三)前仍未收到包裹,於5月5日至6日(星期四至星期五)上班期間(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主動來電02-25855659中華民國路跑協會查詢;如包裹送達而無人簽收,導致選手無法參賽,中華民國路跑協會將不再另行補寄。參賽物品請於賽會後一星期內5月9日至1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領取,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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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宅配領取費用請於報名同時繳交。1-2人100元,3-5人300元,6至20人600元,21至50人800元,51至100人1,500元、101至200人2,000元、201至300人2500元,超過300人以上每增加100人費用增加600元(未滿100人仍以100人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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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收到宅配包裹代表已完成領取參賽物品手續,請於活動當天5月8日逕自前往賽會會場集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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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比賽當天付費領取參賽物品(非必要請勿使用) |
(1) |
有鑑於選手因臨時有事,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領取參賽物品而喪失比賽資格,大會將開放活動當天付費領取參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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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賽會當日將於「大會諮詢區」設立「參賽物品領取處」,惟領取者必須比照「宅配領取費用」,付費後始得領取參賽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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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請持大會電子報名回執單於賽會當日上午05:00至05:30以前完成,超過05:30後,將不再受理,以免影響賽會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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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完成領取參賽物品之選手,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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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故無法領取亦無參加比賽之選手,請於賽會後一個星期內5月9日至1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領取,逾時將視為放棄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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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獎勵方式及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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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頒發獎金:按男、女總名次成績給獎,(請於領獎時,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並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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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競賽組(9公里/9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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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組 |
女子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獎金新台幣10,000元 |
第二名 |
獎金新台幣9,000元 |
獎金新台幣9,000元 |
第三名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獎金新台幣8,000元 |
第四名 |
獎金新台幣7,000元 |
獎金新台幣7,000元 |
第五名 |
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獎金新台幣6,000元 |
第六名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獎金新台幣5,000元 |
第七名 |
獎金新台幣4,000元 |
獎金新台幣4,000元 |
第八名 |
獎金新台幣3,000元 |
獎金新台幣3,000元 |
第九名 |
獎金新台幣2,000元 |
獎金新台幣2,000元 |
第十名 |
獎金新台幣1,000元 |
獎金新台幣1,000元 |
第十一名 |
獎品各乙份 |
獎品各乙份 |
第十二名 |
第十三名 |
第十四名 |
第十五名 |
第十六名 |
第十七名 |
第十八名 |
第十九名 |
第二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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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總成績第一至第十名者,頒發獎金及獎座各乙份。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頒發獎品及獎座各乙份。得獎者限比賽當日活動結束上午09:00前憑號碼布及證件領取,逾時視同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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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現場摸彩:多項精美贈品,限現場上午09:00前由本人領取,獎品金額在NT$1000元(含)以上之得獎者,領取贈品時請出示身分證或駕照等證件,否則視同棄權。摸彩贈品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抵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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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為鼓勵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全程之競賽組、休閒組選手將發給運動毛巾、維他露飲料及完跑證明。請憑號碼布至相關兌換帳棚兌換,一人限領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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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計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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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不使用晶片,競賽組選手分男、女選手錄取總成績。錄取總名次額滿後,後續進入終點之選手,請自行觀看計時鐘上之時間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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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競賽組選手於領取參賽物品時,請確認號碼布上姓名貼條資料正確無誤,如資料有誤請於領取時提出更改。如因報名資料錯誤而造成錄取成績有誤,大會恕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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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請將號碼布別在胸前,不可私自塗改姓名貼條上的資料,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及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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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如有需領取信物之檢查站,請務必向檢查站工作人員領取信物並配帶於手腕上以利裁判判別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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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各路口時間限定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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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寄領物時間一覽表
競賽組(9公里)各主要路口限定時間如下 |
仁愛路 |
交叉路段 |
預定第一名 到達路口時間 |
預定第一名 到達路口時間 |
限定最後一名 通過路口時間 |
基隆路 |
06:01 |
6:28 |
07:29 |
光復南路 |
06:02 |
06:27 |
07:28 |
安和路 |
06:03 |
06:26 |
07:26 |
敦化南路 |
06:05 |
06:24 |
07:25 |
復興南路 |
06:07 |
06:22 |
07:22 |
建國南路 |
06:09 |
06:20 |
07:20 |
金山南路 |
06:11 |
06:17 |
07:10 |
林森南路 |
06:14 |
06:14 |
07:05 |
休閒組(3公里)各主要路口限定時間如下 |
仁愛路 |
交叉路段 |
預定第一名 到達路口時間 |
預定第一名 到達路口時間 |
限定最後一名 通過路口時間 |
基隆路 |
07:31 |
07:43 |
08:00 |
光復南路 |
07:32 |
07:42 |
08:00 |
安和路 |
07:34 |
07:40 |
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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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犯規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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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 |
(1) |
非法接受他人供給飲料或食物。 |
(2) |
不遵從裁判引導之選手。 |
(3) |
未將號碼布以別針別在胸前、或無比賽信物之選手。 |
(4) |
嚴禁於比賽行進路線中推行娃娃車、滑行直排輪、滑板、滑板車及騎乘腳踏車。 |
(5) |
禁止帶寵物(貓、狗…等)進入賽道。 |
(二) |
違反下列規定之選手,取消比賽成績並禁止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一年及公佈其姓名於協會網頁上。 |
(1)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之選手(如乘車、扶持…等)。 |
(2)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之選手。 |
(3)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4)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請勿以任何理由將號碼布給無報名之個人參加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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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申 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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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二)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十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整,由競賽組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判決認為無理得沒收其保證金,作為大會賽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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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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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衣物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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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寄領物時間一覽表
項目 |
寄物時間 |
領取時間 |
競賽組9KM |
05:00~05:50 |
06:40~09:00 |
休閒組3KM |
06:30~07:20 |
08:00~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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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寄物必須使用紅色衣物保管袋或同等樣式(圖示如上)。
領取參賽物品地點及活動現場(數量有限)均有販售衣物保管袋,可於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競賽活動重複使用,每個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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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次活動競賽組選手號碼布將另印製有衣保專用卡,請事先將衣保專用卡沿虛線撕下放置於衣保袋前口袋。休閒組憑號碼布,由工作人員提供衣保卡進行寄物。工作人員於號碼布蓋收件章後方接受衣物保管,領回所寄放之衣物也必須出示號碼布,經人員蓋領回章後才可領回所託管衣物保管袋。 (貴重物品、易碎品或電子產品等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受損,大會概不負責)。如需寄物之選手敬請盡早完成寄物,以免延誤出發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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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衣物保管袋遺失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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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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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隨身攜帶身分證明備查。 |
(四) |
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長宣佈成績無效外,將禁賽一年及網路上公佈代跑者與被代跑者姓名。 |
(五) |
完成領取參賽物品後,請小心保管號碼布,遺失恕不再補發。無號碼布之選手將喪失參賽資格。 |
(六) |
凡完成報名因故無法事先領取物品及參賽之選手,可憑大會電子回執單,於賽後一星期內5月9日至1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17:30)至中華民國路跑協會(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領取運動紀念背心,逾時逾期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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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販賣、播放、展出、登錄、於大會網站與大會刊物上,參賽選手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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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比賽前若逢颱風、集會遊行、空氣品質污染超標、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之天災、人為因素等,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擇期比賽或改用路跑替代路線﹑延長及縮短路線,參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若因故取消活動,報名費將不退還,相關完跑贈品主辦單位將擇期於報到處發放給參賽者。本會將透過活動官網及新聞媒體發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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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路線上之橫向路口,將視交通流量彈性開放橫向車輛,請參賽選手經過路口時務必聽從裁判與交通警員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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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代跑或轉讓者,如有意外發生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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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活動之錄影、攝影、成績等為主辦單位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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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請詳閱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之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本規程內容依大會解釋為準,大會保留最終修改與解釋之權利。 |
十六、中華民國路跑協會。
網址:http://www.sportsnet.org.tw
E-mail:service@sportsnet.org.tw
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5號2樓206室
電話: 02-25855659 上班時間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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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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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親愛的選手們: 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各位視自己跑步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大會對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參賽者投保每人新台幣三佰萬元之公共意外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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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一、 |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二)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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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特別不保事項:(一)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二)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三、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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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3.不明原因頭暈 4.突然失去知覺5.高血壓(>140/90mmHg) 6.心臟病7.腎功能異常 8.糖尿病 9.高血脂(總膽固>240mg/Dl) 10.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11.癲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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